彝良县树林彝族苗族乡距彝良县城103公里,是彝良“南大门”,属高寒边远山区少数民族乡,也是彝良县深度贫困乡之一。全乡辖4个村79个村民小组,居住着汉、彝、苗、回4种民族7231户27864人。因受历史、地理等因素影响,全乡经济社会发展较为滞后,常年外出务工人员较多,务工收入已成为树林乡农村经济收入的重要支撑。但随着外出人员数量的增加,外流人员作案呈上升趋势,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树林乡对外形象。为使外流人员犯罪形势得到有效遏制,树林乡党委政府积极探索,把地域性犯罪整治工作作为扫黑除恶的一项重点整治内容来抓,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外流人员犯罪的整治并初见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地域性犯罪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乡镇党委书记、乡长为“双组长”,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和派出所长任副组长,乡直站所负责人和各村支书、主任为成员的领导组,明确了组长是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相关站所负责人,各村支书、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紧压实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把地域性犯罪整治宣传教育与扶贫工作、扫黑除恶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广播喇叭、宣传标语、宣传手册、法制教育、群众会议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打“盗抢骗”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深入推进外流人员犯罪整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村(组)和网格、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进市场等“七进活动”,并利用赶集天和各种集体活动等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从而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
三是强化摸排建档。加强对辖区内外出务工人员的摸排,对外流重点人员实行详细信息采集,尤其是对有“盗抢骗”前科人员及外出务工重点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社会关系信息(亲属、同伙、同案关系人等)、涉案情况、指纹、DNA、家庭房屋照片、手机通讯信息等逐一进行采集,并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了重点人员档案和信息库,纳入重点人员管理。
四是加大打击整治。对列管的外出务工重点人员,实行乡村干部包保责任制,定期入户访查,重点做好家属及其亲属教育疏导工作,通过采取法制宣教、以案说法等措施,引导家属及亲属做好劝导和归正工作,并制作“树林乡党委政府致外出务工人员及家属的一封公开信”,号召外出务工人员及家属要遵纪守法,带头做好对身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亲友及周边人员的法制宣传和思想劝导工作,旗帜鲜明地与“盗抢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做好在外违法犯罪人员的动员及联系管理工作,共同维护流入地社会稳定和家乡的形象。同时,加强与流入地公安机关协作,互通信息,及时掌握动态,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地域性犯罪行为,切实加强源头管控,减少外流高危人员存量。
五是实行综合治理。坚持把地域性犯罪整治工作与脱贫攻坚、国民教育、惠民利民等政策落实有机结合起来,对外流犯罪人员突出的村社加大脱贫攻坚政策、项目、资金的扶持力度,力争通过发展带动群众致富,降低外流犯罪概率。同时,把打击外流犯罪、遵纪守法光荣的精神融入村规民约,采取在农户间悬挂“挂牌授旗”评选活动,对遵纪守法且没有家庭成员违法犯罪的家庭户,由本户提出“挂牌授旗”申请,村委会进行公示且无异议的,悬挂“遵纪守法户”光荣牌和在房顶上插“红色彩旗”,对外流犯罪人员家庭申报“遵纪守法户”明确了5年的考察期,大力营造“守法”与“违法”的鲜明对比,“挂牌授旗”与“无牌无旗”的形象差距,引导村民从思想上、行动上遵章守纪、守法律己,努力倡导“不以一己之私影响家庭,不以一己冲动带害家人”的良好乡风民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