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1-08-30
2011年以来,彝良法院坚持“人民法官为人民,公正司法树形象”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服务宗旨,在基层法庭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在取得良好效果后,为进一步推进巡回审判工作,贯彻落实胡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结合“三亮四进”专项活动,又在院机关各业务庭开展巡回审判工作。采取与基层法庭相互联动、实行资源共享,深入基层,深入老百姓家中,深入田间地头,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一是设立巡回审判点和立案点,就地办理案件;二是对经济困难和行动不便者,以及农忙季节,到巡回审判确有困难的,到更为方便群众诉讼的地点立案和审判;三是印制“便民服务卡”将院领导和业务庭长电话进行公布,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案件进展,监督案件审理和投诉;四是注重调解结案,开展诉前、诉中、诉后调解,以及促使当事人自行和解方式结案,通过释法明理,让当事人彼此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互谅互让,构建良好和睦团结稳定的社会秩序。
(彝良法院 乐华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