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法院是个冰冷“无情”的地方,谁都不愿进。真实到底如何我想还是有“真情”存在的。
8月21日,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支公司诉被告安某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在牛街法庭公开开庭,快到开庭时间了,被告却迟迟未出现,原告方特别授权代理人陆某某焦急起来。法庭工作人员拨通被告电话询问后得知,为了节省“几十元”的路费,被告从法庭辖区偏远的龙海镇一个偏僻的山村天未亮就出发,走路过来,正在赶来法庭的路上。放下电话,心里不知是何滋味······
在等待中,一位满头大汗的中年妇女走进法庭,正想问其是不是今天案件的当事人,只听她喘着气说道:“我就是安某某,好累,想坐一下”。工作人员连忙倒上一杯开水招呼她坐下。
案件事实比较清楚,双方签订有烟草种植保险合同,被告方因灾受损定损后,原告方由于工作人员失误将本应赔偿给他人款项划拨到被告的账户上。不知为何双方私下没有协商好。
安某某喝点水后说道:“事情我都认的,我确实多领了18666元,但我家庭实在很困难,现在只能凑齐18000元,不知道可不可以”经原告代理人与公司沟通后,公司考虑到被告积极履行的态度,决定不在要求被告赔偿剩余666元。案子很快就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
正想事情解决完了,只见安某某情绪低落:“我家庭实在太困难,今早走路来,走了三、四个小时,18000元履行了,包里就没有一分钱了,要是能有钱坐个车回去就好了”。刚说完原告方特别授权代理人陆某某掏出钱包,就塞了200元给安某某说:这是我私人给你的,我看你这人很老实,这么远的你都走路过来,拿去坐车吧。看见安某某接过钱时,泪水就在眼睛里打转,说不出一句话。
看到这温暖、感动的一幕,内心却五味杂陈,一种久违的感觉跃上心头,时下难得一见的人性本质回归,就这样不经意间无声演绎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