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1-08-05
2011年7月30日,周六,原本是休息的时间,但彝良法院牛街法庭庭长罗彪仍带领工作人员陈国艺,到彝良县公安局看守所内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婚姻纠纷案件。
原来,原告黄某某与被告张某某系再婚,于1998年在一起同居生活,1999年生于长子张某,后被告外出打工,并染上不良恶习,双方分居至今,原告在2006年曾起诉解决婚姻纠纷,但苦于找不到被告下落而未诉讼成功。今年原告获知被告因涉嫌犯罪被关押在彝良看守所,便到牛街法庭诉讼,牛街法庭受理案件后,并得知被告在刑事案件开庭后,便会离开彝良,更难查找其下落,原被告的纠纷将更难以解决,牛街法庭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便启动三及时方案(及时立案、及时送达、及时审结)将诉讼文书送达被告人。并将开庭时间安排在不影响其他案件审理的周末,于是便有了在看守内开庭的一幕。
数年未见,虽为夫妻,感情已经消失殆尽,双方无和好可能,在法庭的主持下,被告由衷的对原告道歉的话语,使双方达成子女抚养的调解协议,原告希望被告好好的接受劳动改造,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子女的抚养她会尽最大的努力,也会教育子女遵纪守法,不要走上他父亲所走的路。
牛街法庭在开展“创先争优”和“三亮四进”活动中,解群众之所难,开展多项措施方便当事人诉讼,获得广大人民群众好评,看守所内的开庭,便是服务群众诉讼措施的其中之一。
(彝良法院 乐华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