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7-07-13
7月7日上午8时许,昭通市彝良县国土资源局接到群众举报,称位于大关县天星镇绿南村与彝良县钟鸣镇木龙村魏家堡村民小组交界处,有人占用河道非法采砂。
接报后,因考虑到河道非法采砂属于两个部门管理,地点又位于彝良和大关两县的交界处,执法主体不明。彝良县国土资源局一边组织人员出发,一边电话联系大关县国土资源局和彝良县水务局执法人员,请求一起联合执法,立即赶赴现场调查。
9时45分许,两县两部门4车30人先后到达现场,发现一辆挖掘机正在河道内作业,已经挖刨了一些砂石堆放在河道旁边经调查核实,家住钟鸣镇木龙村魏家堡的村民简某才占用河道采砂用于砌堡坎保护农田。据简某才本人介绍,几年前,其位于魏家堡河道旁边的农田被河水冲刷后变成了现在的河床,河床的对面就是大关地界,他想将河水改道后把河床位置变成自己的农田,尽管简某才的说法貌似很有道理,但其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在河道内采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和岸线的利用,应当符合行洪、输水的要求;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规定。调查取证后,执法人员向违法行为当事人下发了“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
彝良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郑堂卫表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配合水务部门对非法采砂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决不姑息,切实保护好河道防汛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