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7-04-13
4月初,市政府督查专员陈伟一行就彝良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督查组一行就2017年春节期间的重点工作清单和欠薪隐患清单、工程建设领域政府投资项目拖欠情况、彝良县整治拖欠问题自查情况、李克强总理指示和全市相关会议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调研。
督查组一行对2017年彝良县在春节前建设领域欠薪隐患共涉及的15个项目,拖欠农民工436人992.6万元;非建设领域欠薪隐患涉及8家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130人178.8万元(主要是煤矿与非煤矿山),在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及联动下,已全部化解,非常满意。对彝良县为标本兼治,规范运作,切实将政府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部门联动责任、用工单位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四重责任)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按月支付和银行代发工资、人工费和工程款分账管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政府应急周转金、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打击恶意欠薪、施工现场信息等七项制度认真落到实处,从源头上防止形成新的拖欠的做法给予了肯定。
2016年以来,彝良县73家施工单位在人事局劳动监察大队完善了相关手续,预存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企业按照规定进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与农民工签订简易劳动合同书、建立农了农民工花名册,工资按月支付和银行代发工资,人工费和工程款进行分账管理。目前,彝良全县已有26家施工企业建立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台账,其余施工企业正在完善过程中。2016年3月至今,73家单位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402.9万元,清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准备金899.8345万元。
为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视察昭通时的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及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题会议精神,彝良县进一步加大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整治力度,要求各乡镇、工业园区、县有关单位对辖区、行业监管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欠薪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核实再督促,进一步落实政府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要求辖区内所有施工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欠农民工工资,务必做到农民工工资能按时足额发放;对因工程款不到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政府性工程,具体由人社部门与建设单位协调对接,由建设单位及时筹措资金,先行垫付,确保工程顺利施工和验收评审,保障农民工工资能足额支付。同时,建立了农民工跨区域维权咨询服务窗口1个,安排专人负责,对到服务窗口进行维权咨询的群众,礼貌热情,耐心答疑解惑,积极帮助维权。
下步工作中,彝良县将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措施和责任落实,统筹协调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全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通讯员:郑发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