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远驰 发布于:2017-03-15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关于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要求,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彝良县人民政府于3月10日下发了《彝良县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
其中,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分为三个等级,等级由县打非办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评定,评定后提请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审批,依照相应的奖励标准进行奖励。一是提供被举报方的详细违法事实、线索和直接证据或经查证涉案金额超过1亿元的,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发挥重大作用、贡献特别突出的举报线索为一级线索,奖励人民币3万元。二是提供被举报方违法事实、线索和部分证据或经查证涉案金额超过5000万元低于1亿元的,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发挥较大作用的举报线索为二级线索。奖励人民币2万元。三是提供部分有价值的线索和信息或经查证涉案金额在5000万元以下,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发挥一定作用的举报线索为三级线索,奖励人民币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