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6-09-21
根据省、市《关于实施以奖代补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的意见》的通知,为进一步探索监护人责任落实的有效途径,做好我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 2016年9月19日彝良县综治办组织召开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政法委副书记李玉品主持,参加会议单位有县维稳办、县公安局、县卫计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等。
会上李玉品副书记作了讲话,主要明确了以下几点:一是依法加强严重精神病障碍者的救助工作,落实各项制度机制,确保不因疏于治理管理而导致危害社会(案)事件发生;二是由县卫计局牵头,县公安民、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残联制定工作措施方案,建立切实有效的救治救助运行机制;三是奖补对象主要以危险性评级3级以上并录入公安部门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管理系统的精神障碍患者为主;四是按照监护人奖励标准每人每年不底于1000元,2016年奖补经费由我县综治专项经费中拨付;五是要加大检查和考核力度,对排查不到位,救助救治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严重精神病障碍患者致人死亡等严重(案)件发生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最后李玉品副书记做了总结发言,各单位应该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抓好落实自己的本职工作,确保精神障碍患者监管以奖代补得到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