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按照决算管理的相关要求,2015年本部门决算的编制实行综合决算制定,全部收入支出都反映在决算中。
一、主要职能
政法委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主要是按照县委的安排部署,在县委的领导下,组织、协调和管理政法各部门的工作,开展全县综治维稳工作,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0人;其中:退休6人。在编实有车辆4辆。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335.5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经费0.3万元),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一般公共服务)246.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46万元,合计支出277.3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8.18万元。
二、收入决算表情况:2015财政拨行政运行经费(含单位在职人员工资)124.75万元,拨综治经费180.00万元,退休人员工资经费30.46万元,总收入为335.52万元(含上年结转结余经费0.3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2014财政拨行政运行经费支出(含单位在职人员工资)125.03万元,拨综治经费支出121.85万元,退休人员工资经费支出30.46万元,总支出为277.3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5.22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3万元,合计总收入335.52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46万元,综治经费支出121.85万元,合计支出277.34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8.18万元。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情况: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行政运行经费124.75万元(含在职人员工资),支出125.03万元(含在职人员工资),拨综治经费180.00万元,支出121.85万元,退休人员工资收入30.46万元,退休人员工资支出30.46万元。
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情况:2015年工资福利支出90.9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3.44万元,津贴补贴43.83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3.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5.64万元(其中办公费支出104.81万元,印刷费2.11万元,其他支出48.72万元)。退休人员工资30.46万元,遗属家庭生活补助0.28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情况:我单位无此收入支出。
八、“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15年行政运行开支“三公”经费16.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19万元,公务接待支出5.7万元,其余无支出。
(三) 政法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政法委决算总收入335.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当年收入335.2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3万元),当年拨款占总收入的99%。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决算总支出277.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49万元,占总支出的56%;项目支出(综治经费)121.85万元,占总支出的44%;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政法委机关的日常支出155.49万元。与上年对比105.17万元。增加50.32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90.96万元,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8.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1.5%。日常经费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单位人员增多。
(二)综治经费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全县各乡镇社会稳定的工作任务或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1.85万元。与上年对比174万元,减少经费52.15万元,开支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对全县各乡镇综治网络平台等建设的投入力度不够。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34%。与上年对比105.17万元,增加50.32万元,经费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调动增加。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5.49万元,主要用于政法委日常工作的开展。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6.8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无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1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7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与2014年决算数22.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3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8万元)相比,减少5.2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严禁铺张浪费,认真按照接待要求标准接待和严格管理车辆维修和用油。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19万元。与2014年决算16.34万元相比,减少5.15万元,减少31.5% ,主要用于保障政法委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政法委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583人次,接待费开支5.7万元; 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0.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工作检查等产生的费用。
中国共产党彝良县政法委员会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