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6-09-19
2016年5月6日上午9时,彝良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电话报警称:在县职业高中校门口有人在沿街叫卖野生动物,接警后县森林公安局立即出警,但在民警到达现场后违法嫌疑人已离开。彝良县森林公安局根据热心网友在社交网络发布的照片迅速锁定了违法嫌疑人韩某华(男,44岁,彝良县角奎镇位卓村人)。当日11时,办案民警前往其家中将其传唤至彝良县森林公安局进行询问调查。
经查:2016年5月4日,韩某华在角奎镇位卓村学堂组石家沟用绳子制成陷阱猎捕了一只果子狸,并于5月6日早将果子狸带到县职高门口以60元的价格进行了出售。果子狸属“三有”动物,韩某华的行为属非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行为,彝良县森林公安局现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同时,民警在办案过程中发现了另一条重要线索:龙安镇木坪村人韩某强有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的重大嫌疑,办案民警随即前往龙安镇木坪村二坪子组韩某强家中,发现疑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腹锦鸡6只,办案民警立即将韩某强带回县森林公安局进行讯问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来源:中国网中国视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