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良县洛泽河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协议首次被法庭司法确认
作者: 发布于:2014-03-27
彝良县司法局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结合职能强化推进服务民生工作,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局党组在启动党的教育实践教育活动动员大会上,明确要求司法所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加强与群众真诚沟通,坚持为民利民便民,解决群众在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制保障等方面的基本需求问题,让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得到更多实惠,增强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让来办事的群众切身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近日,在洛泽河司法所、洛泽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引导下,洛泽河镇的苏某某、林某某向毛坪人民法庭申请了司法确认,并经毛坪法庭审查后,依法确认了该调解协议有效,向申请人发出司法确认裁定书。这是洛泽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的首份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此举既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3年12月,苏某某、林某某因在某煤矿临时租用的土地权属及土地租用赔偿费等问题产生争议,在洛泽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依据平等协商的原则,对土地租用赔偿费等事宜达成了协议。林某某已经主动将部分赔偿款退还给了苏某某。协议虽经签订,但双方对于对方能否如期履行协议有担心。为此,司法所、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引导双方向毛坪人民法庭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毛坪人民法庭受理该案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认为该调解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当即作出调解协议有效的民事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给他们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司法确认制度是近年来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重要成果之一,洛泽河司法所、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一直在积极、努力提升人民调解公信力,引导调解双方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社会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