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昭通市司法局和彝良县司法局到龙海镇进行村级人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进行检查。检查主要以村委会为单位开展规范化村人民调委会工作的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设施建设和业务建设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龙海镇共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8个,共有人民调解员45人。 建立村级调解小组132个有调解员396人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 386件,调处成功382件,成功率达99.2%。近年来党委政府将重心下移,重点对村级调委会进行资金人员优先保证其主要做法:
一是抓好软硬件建设。开展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在7个村都落实 “人民调解室”、“调解员办公室”场所以及“主持调解员”、“调解员”、“当事人”、“当事人代表”等职能配备。统一印制固定格式,明确调解文书“一案六表”格式填写,卷宗装订方式方法,提高调解协议书质量和水平,村调委会队伍网络建立健全,办公有场所,岗位有职责,调解依程序,回访有记录,案件材料归档规范。
二是抓好队伍素质建设。将一批有威望、办事公道、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热爱调解工作的老同志调整充实到调解员队伍中来,形成专、兼职并重,老、中、青结合,形成威望与知识并存的调解阵容。由镇调委会每月25日分别定期组织村级调解业务培训,全镇村民小组调解员每年轮流参加一次培训,从而提高调解员对法律法规、调解技巧、社情民意等的知识的更新掌握度,实现调解培训的经常化和正规化。
三是抓好督促落实工作。定期到村查看调解阵地建设情况,并对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内部管理、硬件建设等工作进行督促落实,确保建设任务按期完成。
目前,龙海镇各村人民调委会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均正常开展了业务,在去年放牛村按昭通市考核标准达标的基础上,今年确定规范化调委会的石笋、大溪2 个村人民调委会认真落实“五有”、(即有相对固定的调解场所、有调解委标牌、有印章、有调解、回访登簿、有统计台账)“六统一”(即有人民调解标牌、印章、标识、程序、制度、文书统一)的工作要求,为确保全镇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