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确保过一个风清气正的节日,4月29日,司法局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反“四风”要求相结合,积极组织反对“四风”专题学习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第七次集中学习活动,此次学习活动由司法局专职副书记徐梅主持,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首先,由徐副书记领学了《中共彝良县纪委、彝良县监察局转发市纪委监察局关于“五一”期间强化执纪监督持之以恒反对“四风”的通知》(彝纪通〔2014〕5号)文件精神,并全文通报了《县委群教办关于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明查暗访情况的通报第2期》,让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明确了中央、省、市、县持之以恒反对“四风”的决心。
其次,由参学的领导和干部轮流领学了县委活动领导小组和活动办转发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七次会议暨督导组长会议精神的通知》、《周建业、张绍雄两位同志在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会议上的讲话》、《费建平、刘建华同志在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昭通市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以及昭通市活动办《关于印发<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绥江经验”>和<昭阳区北闸镇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剖析>的通知》等近期中央、省、市、县委各级领导的讲话及会议精神,由政工科对今天早上县委第20督导组督查我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时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通报,让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明确了中央、省、市、县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和反对“四风”的具体要求。
最后,徐副书记对今天的集中学习进行了总结,并对今后的活动开展和反“四风”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严格按照《中共彝良县纪委、彝良县监察局转发市纪委监察局关于“五一”期间强化执纪监督持之以恒反对“四风”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严格要求自己,严守反对“四风”的要求和纪律规定,坚决纠正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大操大办、打牌赌博等歪风,务必做到“廉洁过节”;二是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委各级领导的讲话及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到活动与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三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真正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四是党员干部要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等精神以及要求必学的4本书,继续撰写好读书笔记,切实做到边学边查边改,以身作则,严格自律,率先垂范,积极发挥带头作用。
此次专题集中学习,进一步教育和警示了干部职工,使大家更加深刻认识到反对“四风”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的自觉性,进一步筑牢了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进一步推动了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