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3-08-15
2013年7月29日,申请执行人万某跑到牛街法庭向干警反应,外出打工多年的被执行人唐某回到家里了,执行干警迅速出发,将被执行人唐某带回法庭,经过法官们耐心做工作,这起历时6年多的执行案终于得以和解并履行完毕。
案件回顾,2007年11月被执行人唐某驾驶三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小万当场死亡,2008年1月小万的父母向法院起诉,要求唐某赔偿各项费用共计75008.50元,经法院审理判决唐某赔偿万某死亡赔偿金等55008.5元(已支付10000.00元),于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履行。然而,履行期届满后唐某却迟迟未履行。 2009年7月,死者万某的父母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经组织干警执行查明,被执行人唐某自事故发生后就离家外出打工,并且家中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工作一度陷入了僵局。
7月29日,申请执人发现被执行人唐某回到家中,执行法官迅速将被执行人唐某带回法庭,经过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唐某耐心地说服教育,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愿意积极配合。经法官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完毕。
执行难问题一直是法院工作的难点问题。彝良县人民法院创新执行机制,针对被执行人外出打工或规避执行等情况,建立执行工作快速反应机制,法官向申请人公布执行电话,动员申请人和社会力量随时提供执行线索,快速依法对被执行人、被执行财产采取措施,有效执结了一批执行难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