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了解青少年犯罪的成因,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犯罪, 7月8日,我跟随彝良法官冒着酷暑,驱车80余公里,前往彝良县龙海镇石笋村林口和李岩组,对系列盗窃案件的张全、李勇等五名青少年被告人进行家访。
石笋是离龙海集镇最远的自然村,越野车在狭小的乡村路上跋涉2个多小时才达到村委会所在地,未成年的五被告人便出生在这依山傍水的小山村,2011年至2012年10月期间,五被告人窜至彝良县龙海、牛街、洛旺、盐津县盐井等乡镇,盗窃他人价值4万余元的8辆两轮摩托车,并以极低价格卖给他人,获利10100元后进行分赃,案发后被盗摩托车已追回发还失主。
山村的白天都是那样的静,能听见的是偶尔响起手机的铃声以及密林中的鸟叫虫鸣,被告人的家都是典型木质瓦房,家访,便在小小的院落中进行。5名被告人读完小学后,便外出务工,而外出务工的辛苦,使他们在一年之内就相继回家。
幼年时,有两个孩子父亲因病去世后,母亲便抛下年幼的他外出改嫁,还不能独立生活的他们,只有寄居在叔叔家,成为典型的单亲孤儿。95年12月出生的李贵,父母先后病故,年幼的他,跟着唯一的亲人—70多岁的奶奶一起度日,虽缺少了父母的爱,但在亲人的呵护和生活的磨练下,长成“大人”。由于相隔不远、由于彼此相同的经历、由于缺少倾诉的对象和必要的关爱,曾经为同学的5个孩子,打工回来的不久,便纠结在一起,共同做出了上述令家人和邻居匪夷所思的系列盗窃案。
在家属和邻居的眼中,他们都是聪明听话的孩子,他们偶尔相聚走出大山,是为了看看外面的世界,是去为家人购买一些生活的必须品,但他们根本不相信孩子们会做出犯罪的事,但事实摆在眼前,他们一个劲的祈求法官,希望能给孩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他们将会的教育好孩子,使他们重新做人。
法官在召集被告人亲属座谈的时候,烈日高悬的天,突然下起了暴雨,就在雨水跌落的屋檐下,法官面对前来座谈的老师、村干部和家属,讲起了也许是深山之中首次的法律课。“对于孩子们不幸的遭遇,我们深表同情,但法律是威严的,不会因为孩子们身上特殊的色彩而网开一面,作为他们的监护人,你们想到他们已经失去了父母的爱,希望更多的给予他们关爱,而这种失衡的放纵,却让他们无知法律的威严、无知不劳而获所应承担的责任。这次接受法律的惩处,孩子们应该深有体会,但对于孩子、深处山区的孩子、那些在特殊家庭环境成长的孩子的教育问题,需要更多前置方式和方法,如果等到法律的严惩,我们都会后悔莫及,不管法律对他们如何处理,不要放弃他们,更不要歧视他们,希望我们都携起手来,给他们爱而不溺的成长空间”。
此时雨住了,一抹夕阳洒在满目翠绿的山上,一道彩虹横跨山涧,相信经历风雨后的五个孩子,生活在这样的风景间,一定会洗涤掉他们曾经的噩梦。(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