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3-04-24
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明确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作为今年的重点改革之一,并确定将云南作为改革试点省。云南高级法院要求全省法院须在2月底前启动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创新和规范涉诉信访处理工作机制。为保证本院积极开展好涉诉信访改革工作,确保涉诉信访工作整体推进,协调发展。根据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力推进涉诉信访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3月,彝良法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其他3名副院长和执行局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为副组长、各庭负责人为成员的涉诉信访工作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本院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的统筹协调、政策引导、工作落实和督导检查。
彝良法院历来对涉诉信访改革工作高度重视,坚持“以推动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妥善解决为核心,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信访问题为途径,以畅通信访渠道为基础,以源头治理为根本,以健全机制为保障,积极推进依法受理,保护合法信访,减少存量、控制增量、确保质量”的总体目标任务,根据本县乡镇行政区域和本院机构设置及办案庭的分布特点,结合本院涉诉信访工作实际,法院应在创新畅通信访渠道、严格办理程序、着力源头治理等机制上下功夫。
针对以上问题,为了彻底解决本院以往各办案庭之间互相推诿扯皮拖延办案导致涉诉信访的现象,彝良法院涉诉信访领导小组拟定了《彝良县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案件立案受理的具体规定(试行)》提请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后下发执行。该规定遵循方便当事人诉讼、方便办案庭办案,减轻当事人负担,提高全院办案效率为原则。着重解决了各办案庭之间因管辖争议互相推诿的问题,从管辖地域、当事人住所、单位性质、首次接待、案件性质等条件限制明确了各办案庭之间应受理案件的具体规定,杜绝导致当事人诉求不便、诉求无门而产生的信访问题,加强各办案庭法官立案受理的责任心,从源头上防止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
彝良法院 李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