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良县两河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成立以来,在两河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努力进取,扎实工作,成功调处了一批重大、复杂、影响较大的社会矛盾,为平安和谐彝良的创建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假日发案,连夜调处。2015年1月2日,正当人们还沉浸在元旦小长假的欢乐中时,两河镇中学旁边的住户因修建房屋,一民工韩某在施工过程中不慎从三楼摔下,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情发生后,死者家属将死者尸体准备运回途中再次将尸体运回两河集镇,停放在街上。两河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立即向县政法委报告事件的同时,成立了“1.02”事件处置工作组,经过一个星期的调处,找多方当事人做工作,必须面对现实,该赔偿的要赔偿,最后由三户业主、工程承包人共四户,参照人身意外死亡赔偿标准计算,共同赔偿死者家属各项费用19万元,一场即将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二、上级转办,及时调处。2015年3月5日,家住该镇田黄村窝托组14岁的学生黄某在自家地里帮助父母割芭蕉叶时,不慎跌入马鼻子电站沟渠,被冲至300多米远拦在一根木棒上终于得救,该小女孩在住院期间,电站相关人员不闻不问,该女孩父亲找到了县人民政府陈县长,陈县长指示由县矛盾调处中心调处此事,县矛盾调处中心办公室指派由两河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调处此事,经过两河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与马鼻子电站负责人联系,将双方当事人召集到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进行调解,最终由马鼻子电站负责该女孩的全部医疗费用,并派人到医院看望小女孩,双方均对两河镇矛盾调处中心的工作表示满意。
三、重大案件,慎重调处。2015年5月11日,南方电网公司在两河镇实施农网改造过程中,施工人员马某触电身亡,死者家属谢某找到两河镇党委政府,镇党委政府将情况报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县政府领导指派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调处,调处中心将此事件交由两河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先行调查取证进行调处,对死亡原因是否需要司法鉴定,施工人员是否在开展工作中导致死亡,及死者的户籍性质等先行锁定。5月13日召集南方电网公司代表与死者家属调处,最后达成协议由南方电网公司赔偿死者家属各项费用82.8万元。先期已经支付2.8万元先将死者进行安葬,5月14日第二次打款70万元,剩余10万元待死者家属将死者安葬后由所在地村委出具死者的安葬证明及死者家住地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交到南方电网公司后,再向死者家属支付最后10万元,现已全部履行完毕。
以上案件只是他们在调处过程中遇到的较为复杂和大型案件的其中一部分,截止今年6月初以来,该镇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19起,调处成功113起, 调处成功率达94.96%,他们对复杂社会矛盾的成功调处,离不开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同时也离不开该镇矛盾调处中心的工作人员不辞辛劳、任劳任怨、兢兢业业的工作,为平安和谐彝良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