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构建和谐社会,促使各类民商事纠纷在基层便能化解,大力减轻当事人的累诉,彝良法院奎香巡回法庭针对辖区特点,结合自身巡回审判工作的实际,用送法上家门的方式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力争从以下四方面促进诉前调解工作的开展。
一、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全面掌握辖区内矛盾纠纷动态情况。请辖区各乡镇政府及村民委员会帮助清理辖区内目前存在的各类矛盾纠纷并登记上报法庭,形成定期动态上报的方式将每月新增纠纷统计后由各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上报,做到对矛盾纠纷底数清,情况明,目前辖区内三个乡共排查出各类纠纷80余件,已调处20余件。
二、成立诉前调解工作组,及时化解纠纷事件。为提升诉前调解的质量和效益,成立了以法庭庭长为组长,法庭成员及包片村社干部为成员的调解工作组。一旦有纠纷反应到法庭,庭长便第一时间带领法官及工作组成员赶到纠纷现场了解纠纷的起因,经过,并积极地开展就地讲法和说教育努力促成当事方之间达到调解协议,促进纠纷的及时、稳妥化解。对于已排查出的纠纷事件,我庭采取在三个乡之间巡回调解的方式逐步化解。
三、充分利用基层干群关系协调化解。主要是乡村社干部,他们身处基层一线,与群众关系密切,深得群众信任与支持,对排查出的各类纠纷事件,他们在平时开展农业农村工作时就主动介入,群众认为组织上主动帮助他们化解矛盾纠纷,心里上得到安慰,自愿配合调解的意识得到了较大提高,有效促进了调解协议胡达成。
四、是建立诉前调解工作档案。为及时保存诉前调解资料,建立了诉前调解工作档案。对经过诉前调解的案件,承办人全程制作笔录,对当事人诉求、调解意见、争议焦点等进行明确记录,将相关案件材料如调解笔录、证据等整理入卷,实现一案一档。
通过以上几条措施,我庭的诉前调解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在今后的审判执行工作中,我庭将诉前调解工作放在工作首位,并将积极借鉴其余法庭先进的诉前调解工作经验,使诉前调解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
史世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