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良县把治安保卫委员会建设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县委政府印发了《彝良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村(社区)治安保卫委员会建设的意见》,在全县147个村(社区)分别成立了治安保卫委员会,每个治保会配备了一名治保主任,治保主任待遇按照村(社区)委员会副主任待遇标准列入县财政预算,从2020年1月执行。
为切实提高治保会动员组织群众开展治安防范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各村(社区)治保主任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筑牢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道防线,彝良县公安局组织召开全县治保主任业务工作视频培训会。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各派出所所长、社区民警和全县146个村(社区)治保主任参加培训会。
会上,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田维金同志就治安保卫委员会的设置、性质、工作职责和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进行了培训。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刘开祥同志指出:各乡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四有两落实”( 有班子、有队伍、有办公室、有基本办公设施,落实工作经费、人员报酬)及 “六个一”(配备1间办公室、1台电脑、1个档案柜、1套台账、1套服装、1套制度)标准,全面快速推进治安保卫委员会建设;同时,要求各治保主任要加强学习,做到“三懂”、“五会”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即:懂得治保会性质、任务,懂“四防”工作的各项内容,懂得有关政策和法律知识;会做群众工作,会调查了解情况,会监控违法犯罪人员,帮教违法青少年,会保护好发案现场,会做好安全防范,掌握处置调解纠纷、盘查和基本的报警等技巧和技能,切实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真正发挥有效作用。
通过此次培训,切实提高了各村(社区)治保主任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为各村(社区)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矛盾纠纷排查等各项综治维稳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