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郑发赟 刘萍 发布于:2019-06-26
2019年,彝良检察机关牢记职责使命,充分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检察职能,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一是依法惩治刑事犯罪。1至6月,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81件284人,同比分别上升63.1%和41.3%;经审查,批准逮捕146件216人,同比分别上升53.7 %和45%;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70件246人,同比分别上升41.67%和28.13%;提起公诉156件203人,同比分别上升60%和40%。批准逮捕故意杀人、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等严重刑事犯罪嫌疑人76人,提起公诉96人;批准逮捕盗窃、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易发多发性犯罪嫌疑人156人,提起公诉106人。二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工作衔接和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力求既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又精准指控犯罪,为推进平安彝良、法治彝良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在黑恶犯罪打击工作中,提前介入涉恶案件2件4次,提出继续补充侦查提纲92项,向县纪委监委移送相关线索3件21项,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涉恶案件8件39人,批准逮捕24人,决定逮捕13人。三是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批准逮捕34件63人(含未检案件7件12人),不起诉1件1人,附条件不起诉1件1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不起诉2件2人;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2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25人,实施帮教35人次,提供法律援助15人次。通过有效的法律措施有效减少社会对抗,促进和谐稳定。四是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严格落实检察长接待日、首办责任制和息诉罢访信访工作规定,共受理来信来访67件32人,其中来信37件,来访30件32人,办理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刑事申诉案9件,国家司法救助案件7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0000元,受理审查民事监督案件4件,上半年实现了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