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8-07-13
为树立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彝良县司法局抽调系统内优秀党员、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对全县15个司法所党员干部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进行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标准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规定开展,采取“查、看、听、访”等方式进行,对检查出来的问题现场反馈。
一是社区矫正工作档案的规范性。社区服刑人员报到、入矫宣告、日常管理资料是否齐全;二是监管过程是否具有连续性。各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是否根据其工作、生活、经历、犯罪的类型和背景等情况制定详尽的矫正方案;日常监管是否做到“周闻其声,月见其人”;每季度是否进行季度考评;是否按规定组织开展集中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以此评估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是否及时到位;三是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措施的落实情况。通过查看监管档案中的外出请假、分类管理、谈话记录、考核奖惩等内容,从而对监管工作成效作出准确评判。本文来源:彝良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