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郑发赟 发布于:2018-07-14
一是开设“阳光司法”大课堂,提升群众遵法守法护法意识出效果。2018年上半年,彝良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124件,结案82件,结案率66.13%。刑事审判中,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和犯罪预防工作,助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在龙街、海子、洛旺等乡镇组织公开宣判、公开开庭、法制讲座等活动,对侯应芝涉嫌盗伐林木罪一案搬到龙街乡广场公开宣判,对张孟才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在洛旺乡文角小学开展公开开庭审理,将庭审与普法融为一体,将阳光司法“大课堂”搬到机关、校园、企业、乡村、社区,有力提高了群众保护环境生态,自觉遵法守法护法的意识。
二是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民商事纠纷案件更加有效化解。2018年上半年,彝良法院院受理民商事案件1585件,结案1042件,结案率65.74%。民商事审判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诸如离婚、抚养、赡养、继承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各类合同纠纷案件和各类侵权案件,突出把调解贯穿于民商事审判全过程,促使大量纠纷在进入法院审判之前得到化解或调解处理。
三是“迅雷”之后再“亮剑”,案件执行彰显成效。紧紧围绕“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要求,2018年上半年,彝良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727件,结案291件,结案率40.03%。7个执行攻坚小组,按片区各组包干对标对表,对所有执行案件,一旦查到被执行人账户内有钱或者名下登记有不动产,立即作出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或者扣划款项;对逃避执行、久拖不执的被执行人及时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采取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执行财产的评估由当事人随机选择评估机构,司法拍卖全部在淘宝网进行公开拍卖。同时,通过大数据运用、网络查控等科技信息化措施,真正使失信被执行人无处藏身。6月,彝良县通过开展“亮剑”行动,实施三县联合异地用警、公布曝光“老赖”等执行措施,将价值几百万的6个门面移交给申请人,执行攻坚“亮剑行动”彝良片区执结案件12件,执行到位标的额2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