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彝良法院“阳光司法”巡回法庭走进角奎镇发达中学,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郭某高私自砍伐国家一级保护植物红豆杉的刑事案件,并当庭宣判。使发达中学师生及周边村民1800余人,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在校园内吃上法治“营养餐”。
正在普法讲座的发达中学师生
彝良法院以判决方式,告诫参与旁听的人员,违法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彝良检察院在公诉过程中,通过被告人破坏野生动植物所触犯的法律以及应该承担的违法后果。
在休庭过程中,彝良森警给全体师生上了一堂有关野生动植物的保护课,据介绍,发达中学学生覆盖区域,国家保护动植物、“三有”动植物高达20余种,是我县的宝贵资源,希望所有青少年从自身做起、带动家人和亲戚都积极参与保护身边野生动物的良好社会氛围中,特别是在森林防火期,注意野外用火,保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彝良县角奎镇党委副书记刘洪宽从校园安全等方面,向学生传授了如何自我保护,如何学法、知法、用法、不违法。
据发达中学万校长介绍,发达属城乡结合学校,全校有1600余名学生,来自角奎、海子、荞山等乡镇,属大黑山林场覆盖范围,此次政法部门走进校园普法,不仅让学校的青少年学生懂得了相关法律知识,提高了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还扩大了保护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社会效应。我们将以这次法治教育课为契机,动员全校师生学法用法不违法并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同时也欢迎各部门到我校开展普法教育。
彝良法院副院长文鑫说,“七五”普法工作已经正式开始,做好法治宣传教育,是实现全面小康重要保障,也是法院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义务,以后,法院将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阳光司法”“以案释法”的形式,将巡回法庭下沉到学校、到村组、到群众的身边,使全体公民从身边人、身边事上学到法律,从而达到社会效果与法治效果的统一,将建设法治彝良、平安彝良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