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6-07-11
彝良县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出成效
(通讯员:郑发赟)彝良县将环境监管执法摆在突出位置,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组织环保、发改、经科、国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环保综合执法组,明确、细化各有关部门在环境监管执法中的具体职责,每年开展一次以上综合执法工作,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一律“重打击”,对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一律“不放过”,对涉嫌环境违法犯罪一律“零容忍”,进一步落实企业环境管理主体责任,有效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同时,深入开展环境专项治理。按照“上下联动、整体推进,重心下沉、属地管理,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将全县环境监管重点区域划分为洛泽河流域、新场片区两个主体网格。一方面,重点对云南天力煤化、驰宏矿业2家公司和瑞达煤矸石页岩砖厂等9家砖厂进行执法检查,并对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的3家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共计罚款2.5万元;对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的5家企业,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另一方面,深入开展洛泽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强化日常巡查检查,对违反《水污染防治法》的昭通华能煤业有限公司彝良县分公司等6家违法排污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共计罚款15万元;责令毛坪水泥厂老生产线等3家企业停止生产;对小发路煤矿等3家企业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此外,认真组织环境保护大排查、大检查工作,2013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800余人次,对全县91家工矿企业进行环境执法检查,下发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39份,立案查处12家,罚款23万元,断电关停违法排污企业2家。通过从严环境监管执法,县境内原来污染较为严重的区域水环境、大气环境质量呈现出一年比一年好的良好态势,目前,洛泽河、欧家小河断面水质达标率均为97%以上,县城空气质量达标率为9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