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1-06-22
彝良县检察院监督社区矫正交接工作取得成效
(通讯员:高永方、范琴)彝良县检察院在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中,以“四查、三访、一见面”的工作要求对社区矫正进行抽查,发现该县的社区矫正工作存在公安、司法两种管理模式和两个管理主体,造成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现象严重,监外执行罪犯再犯罪时有发生。检察院及时将检查情况向县委政法委汇报,促成了司法行政部门全面接管社区矫正工作。6月10日至18日,检察院派出工作组参与对15个乡镇204名社区矫正对象的交接工作进行了全程跟踪监督检查,查出脱管38人,漏管28人,缓刑犯再犯罪5人,并向公机派出所和司法所提出要求,尽快将脱管人员纳入管理,追查漏管人员下落,及时建立和完善矫正档案,完整移交,确保不脱、漏一人。